Philosophy

事务所理念/案件处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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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理念

长岛・大野・常松师事务所的设立基于以下两大基本理念:

  1. 本事务所旨在通过多名律师的协同工作,对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各类法律问题,提供最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2. 本事务所将保持可实现上述目标所需的经营规模,以充分尊重成员的价值观与生活方式的多样性,以及全体律师与职员保持高度职业伦理道德为前提,来实现本事务所的宗旨。

如上所述,本事务所全体律师秉持的共同目标,即相互协同作业为客户提供最高品质的法律服务。通过这种协同作业提供最高品质的服务质量,是本事务所全体成员共有的最重要的理念之一。

对作为解决问题手段的法律,本事务所一直秉持高度专业化的见解以及追求本质的态度,在瞬息万变的时代中以此为不变的行动纲领,作为客户最值得信赖的伙伴,继续为客户提供最高品质的法律服务。

我们的组织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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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ur Team

  1. 强大的法律团队

    本事务所汇聚了在各个领域具有深厚造诣和丰富经验的律师,形成可为不同行业的客户提供多元化、法律服务的体系。本事务所在广泛的法律领域中,积累了代理国内外各类客户的实践经验,并具备丰富的国际业务经验。

  2. 为每个案件配置最合适的专业人才

    本事务所不为每个客户固定配置律师团队,而是根据具体案件的性质与需求,灵活、高效地组建最匹配的团队。因此,客户无需因案件类型不同而更换律师事务所,在本事务所之内就可获得由具备各个法律领域的专业知识与实务经验的律师来提供法律建议与服务。

  3. 重视律师的培养与持续学习

    本事务所律师在团队协同工作的模式中,能够广泛参与不同领域的案件,在积累实践经验的同时不断深化专业知识和提升综合能力。为此,本事务所建立了完善的持续培养机制,通过海外留学、外部专业培训、派驻教育机构或行政机关、所内研讨学习以及专业小组制度等多种方式,为律师提供持续的学习与成长机会。

  4. 完善员工队伍

    本事务所高度重视助理人员的专业性培养。法律助理作为专业岗位,在律师的指导下,参与大量具有实践价值和责任感的工作,通过不断积累经验,持续提升专业能力。秘书人员亦具备出色的沟通能力,以及迅速、细致且准确完成工作的专业素养。行政管理部门的员工则作为高质量法律服务的重要支撑,从多方面保障事务所的高效运作与稳定发展。

  5. 广泛的海外网络

    除东京总部外,本事务所在纽约、伦敦及多个亚洲国家设有办公室,并与欧洲、北美及中南美、亚洲等地区主要城市的多家一流的外国律师事务所,因长期的合作经验,建立了稳固的信任关系和高效顺畅的协助机制。尤其是在支持日本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方面,本事务所通过自身的海外办公室与各国当地知名律师事务所的合作互助关系,形成了覆盖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业务据点,能够提供不受特定国家及地区限制的、综合性的一站式法律服务。